公告日期:2026-04-2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特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 40,791,320.74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608,679.26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 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5,608,679.26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12,360,290.95
本年度使用金额 103,668,656.79
累计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16,028,947.74
项目 金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购买理财产品 9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2,356,776.77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51,936,508.2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为便于募集资金的后续监管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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