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2025 年度末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
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1 次,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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