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可欣生物”、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生物”、“上市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康华生物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 个月止。
2026 年 4 月 21 日,康华生物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结合上述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国泰海通出具了 2025 年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康华生物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康华生物确保上述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可欣生物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康华生物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可欣生物持有康华生物 28,466,63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91%;并通过接受王振滔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10,503,51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占总股本的 8.08%(行使期限自转让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到期后,如万可欣生物要求延期的,征得王振滔书面同意后,则前述期限自动延长 3 年)。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万可欣生物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8,970,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华生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振滔,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万可欣生物,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收购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5 年 7 月 14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
2、2025 年 7 月 15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3、2025 年 7 月 21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及《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4、2025 年 7 月 22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2025 年 7 月 23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
6、2025 年 10 月 16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
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7、2025 年 10 月 29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8、2025 年 10 月 30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修订稿)》;
9、2025 年 11 月 7 日,康华生物公告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期末:本次交易已办理完成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已根据规定就本次收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