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32:42 股吧网页版
康华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权利,并积极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等管理程序的规范、实施与落实。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全球经济在多重不确定性交织中呈现增速放缓、区域分化、韧性犹存的总体格局,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GDP 增速达 5%,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继续保持前列,发展韧性进一步彰显。同期,我国医药行业整体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协同发力下,持续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疫苗行业在政策赋能、创新驱动与国际化提速的多重支撑下,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分化与升级并行”的发展现状,随着技术创新持续推进、行业监管不断强化,疫苗行业竞争将进一步聚焦技术创新与临床价值,同质化竞争格局将逐步改善,行业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与长期发展战略,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经营,坚持创新驱动,深化市场渠道布局,强化运营管理与质量管控,实现营业收入 11.6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研发成果落地

经过二十余年生物医药行业深耕与沉淀,公司已积累一定的技术和产品竞争优势,公司始终将创新研发作为核心发展策略,高度重视研发人才梯队建设与创新能力培育,采用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高效推进研发项目进程,持续筑牢核心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重点疫苗研发管线,稳步推进各项研发工作并取得关键
进展:重组六价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临床试验用样品获得中检院检验报告(COA),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Ⅰ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于2025年12月提交了临床试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于2026年3月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其他在研产品及技术的研究开发,各重点研发项目进展均按计划推进。为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适配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研发体系优化,完善研发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持续夯实自主研发基础,全面提升核心研发能力,为公司后续产品迭代升级和管线拓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共计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2025 年进度及变化 预计进度(2026 年-2027 年)

1 重组六价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 筹备临床试验 开展临床试验 开展临床试验

2 ACYW135 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 获得临床试验许可 开展临床试验

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3 临床前研究 申报临床试验 开展临床试验

固定化生物反应器培养工艺

4 结核 mRNA 疫苗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申报临床试验

5 重组 B 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申报临床试验

6 单纯疱疹病毒疫苗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7 带状疱疹 mRNA 疫苗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临床前研究

2、持续完善质量体系,从严把控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恪守“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科学严谨、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通过体系自检、内审、法规对标等方式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体系运行的科学、合规、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5年版《中国药典》对标适配工作,同步修订完善公司内部相关文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与最新法规标准保持一致,筑牢产品质量管控根基;公司持续推进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对关键生产环节的全面监督、关键质量属性的全方位监测,严控各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