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银粉,为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银价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拟通过白银期货/期权合约进行对冲操作,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 交易品种
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以及白银期货/期权合约。
2. 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时点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白银期货/期权合约交易。上述额度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有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管理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具体参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 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进行白银期货/期权对冲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权,期货/期权持仓量不超过风险对冲的现货需求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在白银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合约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发生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白银期货/期权对冲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违约风险:①客户供应商违约: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银粉价格大幅波
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白银期货/期权交易上的损失;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偿还外币贷款的时间提前,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②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白银期货/期权对冲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 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和银行的链路,内部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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