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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0:46:41 股吧网页版
帝科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建辉,1968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历任羊城晚报社会计师,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光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现任光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顾问、合伙人。202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
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 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计划、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收购股权、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内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16 个工作日,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与上海
分公司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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