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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14:02 股吧网页版
帝科股份: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0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3年2月13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史卫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主要内容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非帝科股份员工,公司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史卫利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已采取取消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内部追责、加强内部培训等主要整改措施。同时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3年6月8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1、主要内容

因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被要求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且加强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523号)后,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关注函所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事件中的不足与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与提高规范意识;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3年9月8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1、主要内容

因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被要求及时整改。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18号)后,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函所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事件中的不足与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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