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章程。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由东莞市胜蓝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公司由东莞市胜蓝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更方式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更方式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69856804J。
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69856804J。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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