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谭小平,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
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 年 7 月至今在暨南大学工作,现任暨南大
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广东赛肯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深圳感臻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兼任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方(广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谭小平 10 10 0 0 否
本人对公司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情况
2025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独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孙公司增资暨关联
月 11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独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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