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蓝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下述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1、查阅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内部审计资料等;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3、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抽查会计凭证并审阅银行对账单;
4、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沟通交流;
5、审阅公司出具的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1)股东会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章程修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安排和监督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及合格人选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均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拟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公司以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为主,凭借多年精密模具自主开发能力、先进的生产平台、良好的品质管控能力、高效的产品研发和供应体系,在做大做强既有消费类电子连接器产品的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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