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荣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荣昌,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历任华东交通大学计财处助理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硕士研究生导师、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
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王荣 10 10 0 0 0 4
昌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王荣昌 4 4 5 5 0 0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指导,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的实施和完善,重点关注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内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审计监察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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