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56:28 股吧网页版
捷安高科: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票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60.4 万股,预留授予 39.6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四)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

(五)授予对象: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八)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均以 2023 年
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计算基数,每个会计年度对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核算是否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相对 2023 年增长 27%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或净利润相对 2023 年增长 21%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营业收入相对 2023 年增长 46%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