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1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267,138.7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20,226.00 元,按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2,022.60 元后,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73,565,366.87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6,776,834.0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6,776,834.07 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25 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1,552,300 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 元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 40,817,76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0,817,76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1.3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0,817,760.00 50,519,198.80 27,549,326.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0,267,138.73 54,932,477.38 50,339,530.72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4,910,442.90 41,291,914.96 39,803,372.99
营业收入(元) 359,271,436.97 383,880,467.55 355,987,486.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73,565,366.87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6,776,834.07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18,886,285.5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8,513,048.9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8,886,285.5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6,0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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