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云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云淮,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博士
研究生学历。2008 年至 2010 年曾任香港科技大学研究助理教授;2010 年至 2011
年曾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2011 年至 2016 年曾任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研究员;2016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任教,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数据研究院院长。现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会议,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召 开 应出席 实 际 出 召 开 应出席 实 际 出 召 开 应出席 实 际 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5 5 5 3 1 1 1 1 1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谨审议各项核心议案。围绕公司治理与激励机制建设,先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确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设定科学合理,
与公司经营发展和行业水平相适配,通过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调整、权益授予与作废,严格核查激励对象资格与归属条件,构建兼具约束性与激励性的长效机制。
2.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履职期间,聚焦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质量,忠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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