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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0:46:41 股吧网页版
首都在线: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颉-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因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离任,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颉先生,现任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IEEE Fellow, 亚太人工智能协会 (AAIA) Fellow,美国国家人工智能科学院(NAAI)院士、上海市区块链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Web3 可信数据流通与治理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市人工智能与深度学习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创造学会人工智能专委会主任,IEEE通信学会大数据委员会创始主席,CCF 区块链专委会顾问委员。曾任日本筑波大学系统信息学部教授。也曾是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耶鲁大学、法国国家信息学研究院 Inria、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研究院访问教授或客座教授。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会议,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 2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董事会 2 次、
股东会 1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实际
出席会议 2 次。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 2 次,
本人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薪酬等关键领域进行了重点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任职期间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在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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