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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0:46:42 股吧网页版
首都在线: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静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静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石静霞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8 年至 2021 年曾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1 年至今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吴玉章”讲席教授。目前石静霞女士担任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七届、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美国破产学会国际委员、财政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北京市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大韩国际商
事仲裁院、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在册仲裁员。现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会议,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5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3 7 7 7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审慎审议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各季度及半年度
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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