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内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点关注:控制环境、子公司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城际互联(香港)有限公司、城际互联(新加坡)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城际互联(开曼)有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首云算力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注销)、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首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控制能否有效实施。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经营的基本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治理结构设置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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