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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0:47:42 股吧网页版
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内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点关注:控制环境、子公司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城际互联(香港)有限公司、城际互联(新加坡)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城际互联(开曼)有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首云算力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12 月注销)、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首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我评价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分级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内控缺陷、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评价专项检查、汇总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缺陷以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公司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针对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次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测试,得出测试的评价结论。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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