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承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3、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6443***65 存在部分资
金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金额为 6,224,699.02 元,系因合同纠纷中对手方申请财产
保全而被冻结。具体详情参见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保荐人提醒公司积极关注并采取措施应对上述募集资金冻结情况,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23,658.91 万元,同比下降 11.47%,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16.61 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缩减 37.09%,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业绩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保荐人提示公司持续关注业绩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业绩表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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