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吴壮志
本人作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壮志,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先后在北方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任教,期间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到香港城市大学制造工程与工程
管理系和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系进行访问研究。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吴壮志 8 3 5 0 0 1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所参加的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 1 6 6 2 2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核同意以下事项: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资格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应出席 6 次,实际出席 6 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同意以下事项: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 2024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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