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8:23:46 股吧网页版
美瑞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98,824.00 股,每股发行价 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989,089.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872,665.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116,423.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5)第 00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 1 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 5,740.65 5,740.65 公司

2 年产 3 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13,958.27 13,771.00 公司

合计 19,698.91 19,511.6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5,322,356.38 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