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世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化学系理学学士。历任广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 年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12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全部为董事会召集。本人均有参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
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席董事 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股东会 缺席股东会
加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陈世荣 12 12 0 0 否 3 0
(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 意见类
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5-1-7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5-3-14 关于向泰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七次会议
1、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8、关于 2024 年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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