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富仕”、“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保荐
机构的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持续督导
期已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保荐代表人 帖晓东、曾文强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四会富仕
股票代码 30085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刘天明
注册地址 四会市下茆镇龙湾村西鸦崀
办公地址 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 2 号
电话号码 0758-310601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ujipcb.cn/
电子信箱 stock@fujipcb.cn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四会富仕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四会富仕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会富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 年 8 月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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