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6-024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独立董事徐继宏、陈世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天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逐项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五)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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