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6-03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3、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0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2 08******211 四会市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98 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
4 02******483 刘天明
5 01******964 温一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肇庆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 2 号
咨询联系人:四会富仕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8-3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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