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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7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张龙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葛芳女士代为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刘建国先生、施祖麟先生、方文辉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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