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科思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由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
折股整体变更形成,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15721793100R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 19 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旭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及 2025 年度最新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遵循全面、重要、客观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收集被评价部门、子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体系。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优化了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依规履职,形成了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效的现代化治理结构。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目标、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以“美化、美好人们生活”为使命,坚持“科技创新、敏思笃行”的核心价值观,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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