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 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工作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
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6 0 6 0 0 否 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所有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每项议案,并经过了独立、审慎的思考后,均投票赞成,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要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使用、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5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供了相关建议。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并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督促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分别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通讯、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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