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海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丁海芳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海芳,1970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
计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
担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
职于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广
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金龙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均按时
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在 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评,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审议了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和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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