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福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黄福平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福平,男,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伟创力电脑(蛇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 AV 事业部)总经理;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办财务顾问(2018 年至 2022 年)。现任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上市公司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6 次,本人均按时
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
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内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5、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在 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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