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07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 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智慧”)提交的《关于增加协创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 策效率的原则,协创智慧提议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创智慧持有公司股份70,277,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协创智慧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第3.00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