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年度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对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及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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