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方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鲁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淑彤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天松女士、刘晓军先生、乔向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芳女士、鲁绯女士、李淑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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