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钟凯先生,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MBA 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与 5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示赞成,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该会议,并
就《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进行审核;定期审查内控制度及实施成效;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日常监督、反舞弊事项以及审计体系的持续建设与完善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了解并督促年度审计工作进度。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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