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当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012,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40,900 股,本次权益分派
的股份基数为 479,571,100 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239,785,550.00 元,送红股
191,828,440 股。
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后,每 10 股派现金 4.995407 元,每 10 股送红股
3.996325 股,保留 6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95407 元/股)÷ (1+0.399632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送红股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当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012,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40,900 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 479,571,100 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39,785,550.00 元,送红股 191,828,440 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40,900
股后的 479,571,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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