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30:53 股吧网页版
美畅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3 年 6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国有色桂林
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支部
书记;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国
家特种矿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聘专家;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湖
南富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5 年 2 月至今任桂林星钻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4 年 3 月至今,任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和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
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
尽的职责。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相关会议,就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就《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工作细则、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充分履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并在事前
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议案,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本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投了赞成票,认为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进行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本人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天数累计达到 15 个工作日,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积极履职。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