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年末,天健所拥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华仪电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所需
投资 气、东海 2024 年 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在 5%的范围内与
者 证券、天 月 6 日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华仪电气承担连带
健所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天健所已按
责任。 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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