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袁永刚先生、曹春雷先生、孙元媛女士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电
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建强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研发、管理等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董事会已就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总结,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波先生、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84,617,90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923,089.5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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