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93,016,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8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2,58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5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8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15%;反对 18,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4%。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44%;反对 18,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成珂、颜砾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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