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立信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初步预审情况、年度审计计划等的汇报,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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