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月圆,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级律师,本科学历。2005年8月-2007年6月,就职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8月-2010年12月,就职于宁海县云峰法律服务所,任法律工作者;2011年2月至今,历任浙江正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律师:2022年5月至今,任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郑月圆 7 7 0 0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5 5 2 2 2 2
本报告期初至2025年5月,本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届满,公司在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后,本人自2025年5月至本报告期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日常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股票激励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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