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4: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 16 号科学楼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俊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6,681,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6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6,2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0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1,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6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1,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1,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622,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
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3,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76%;
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4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6%。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599,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
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弃权 2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164%;
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48%;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8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599,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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