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殷楠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殷楠,198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2017 年 5 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曾任职于南京仲裁委员会;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席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召开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股东会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殷楠 6 6 0 0 2 2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是否达成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共 5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同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 2025 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需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未少于 15 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并与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持续跟踪外部
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对经营管理及时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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