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0 18:55:23 股吧网页版
大宏立: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80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公司股东甘德宏、张文秀(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甘德宏、张文秀;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348,8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3.50%;其中,甘德宏拟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674,400 股,占
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张文秀拟转让股份的总数
为 1,674,4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
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甘德宏 31,851,338 33.29%

2 张文秀 15,395,923 16.09%

注:甘德宏、张文秀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甘德君合计持股数量为63,247,337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66.10%。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甘德宏、张文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德宏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文秀为公司董事,甘德宏、张文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将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3,348,8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50%,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姓名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例 转让原因

甘德宏 1,674,400 1.75% 5.26% 自身资金需求

张文秀 1,674,400 1.75% 10.88%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