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
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
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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