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6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权益分派前总股本 536,276,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1,669,812.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5 年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8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2025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1、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43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列入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174.039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545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列入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545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189.0927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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