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注意到贵司因充电宝召回事件引发关注,事件情况在公众号等媒体披露。然而并未在深交所公告中看到此事详细披露。请公司明确回复:
访谈内容是否构成“未公开重大信息”?如否请说明判断依据及具体豁免披露法规条款。
若属应披露信息,为何未在访谈前进行公告或披露?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
采取何种措施纠正潜在信息披露违规?是否启动内部问责?后续如何确保重大信息严格通过法定渠道优先披露,杜绝类似情况?
安克创新: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关事项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关事项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14 18: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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