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删除第七章,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全文:删除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第一条 为维护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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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限公司。公司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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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局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76890E。 91350000158176890E。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如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4 新增第九条,后文序号顺延。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会议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普通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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