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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21:02:22 股吧网页版
杰美特: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会议出席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戴伟辉先生主持。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9.455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

根据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程序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真实、有效;90 名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剩余 89 名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人数由 90 人调整为 89 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628,720 股调整为 627,520 股。公司可按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27,52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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