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会议出席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戴伟辉先生主持。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并依据该办法,明确 2026 年度管理层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故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9.455 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618,38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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